越南跨境税收政策反转,小额跨境包裹免征进口税

钱塘出海2025-08-13 17:39
越财政部与工贸部争议小额进口免税,现征10%税,年免税额限4800万盾

       "近日,越南财政部否决了越南工贸部提出的对电子商务购买的低价商品征收商品税的意见,并且还提议每个组织或个人每年总免税交易额不得超过4800万越南盾。财务部解释称,关于通过电子商务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税的规定与第418/2021号法令中关于通过快递服务免征进口税的规定有某些相似之处。此外,电子商务商品主要为个人消费的小额商品,申请许可证并检查这些小额商品的经营条件是“不可能的”。
       有关要不要对进口小额包裹征收进口税的事情,越南财务部和工贸部一直争论不休。此前越南市场规定,价值低于10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288元)的进口商品享受免税优惠,无需征收进口税和增值税(VAT),以促进进口贸易发展。
不过,今年年初,越南政府总理收紧了税收政策,宣布自2月18日起,通过快递方式寄送价值低于100万越南盾的进口商品的增值税豁免正式停止,从此任何进口越南市场低价值商品,一律要征收最高10%标准税率。"